一男子受雇于他人装卸材料,不想,工作期间材料倒塌将其砸伤,事发后男子向用人单位索赔30万元,公司负责人认为数额过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为了解决问题,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向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岗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在律师和调解员的帮助下,问题得到解决。
突发意外
今年50多岁的大海(化名),平时靠种地为生。去年11月,大海想干点零活,就到采油六厂转盘道附近等活,正好遇到一家化工公司找装卸工,大海与该公司工作人员以每吨20元的报酬,达成口头协议。
没干几天,材料意外倒塌将大海砸伤,经医院诊断,大海左髋臼骨折、股骨头骨折、髋关节脱位。
大海受伤后,化工公司支付了2.5万元。
术后,大海出院回家静养,化工公司与大海协商后期的二次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康复费等费用。
大海提出了30万元的赔偿款,化工公司认为大海要求赔偿的数额过高,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寻求帮助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1月18日,化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找到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岗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希望调解员介入帮忙解决问题。
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岗治安纠纷调解委会高度重视,调委会主任郎忠艳邀请让胡路区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律师宋晓华,一起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并向有关医学专家咨询大海的伤,是否构成了伤残。
在对本案进行了解后,二人找到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各说各理
“后期还要二次手术换进口的股骨头,这一年我都不能干活了,在外打工每个月最少也得5000元,一年下来是不是得五六万元?后期我还得吃药,希望公司考虑我今后的生活,30万元真不多。”大海表示。
听了大海的话,公司负责人表示:“得知大海砸伤,我们付清了前期所有的医疗费用,又额外给了他5000元营养费,但是他张嘴就要30万元,如果他坚持这个赔偿金额,只能去法院起诉了,法院咋判我们就咋赔。”
调解成功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宋晓华和郎忠艳先找大海“说和”。
宋晓华对大海说:“发生意外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事,你不但遭罪后期还要进行康复,赔偿款若合理,我们自然帮你要,但现在算确实不合理;如果你坚持要30万元,只能走诉讼程序了。”
随后,宋晓华、郎忠艳又对用人单位负责人说:“大海受伤后你们第一时间送医,这个伤者也认同,希望你们考虑伤者的后期治疗。”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化工公司支付大海各项费用17.5万元,其中包括大海第一次住院的2.5万元,化工公司当场将剩余15万元支付给了大海。
至此,一起因索赔而引发的案件得到了一次性解决,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