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兵团检察院的同志,为我们的困难群众雪中送炭,这份实实在在的司法关怀给加某某家带来了温暖,我们村委会也会继续发挥职能,帮助加某某一家增加收入来源,摆脱困境。”在伊宁垦区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救助申请人加某某所在村第一书记阮金彦说。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伊宁垦区检察院在加某某所在地村委会向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今年11月,第四师伊宁垦区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加某某大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无力赔偿,加某某在其大儿子死亡后,精神疾病加重,无法外出务工,加某某妻子患有高血压,需要长期服药,两个孩子在上学,原本大儿子的工资是一家人的主要生活来源,现在加某某家无生活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加某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12月初,第四师伊宁垦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加某某家中核实相关情况后,指导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加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党组决定对加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鉴于该案发生在新疆兵团四师伊宁垦区辖区内,加某某户籍地与居住地均属新源县辖区,第四师伊宁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与加某某所在地村委会沟通协调,该村村委会及时为加某某申请了困难生活补助,同时将加某某一家纳入低保户的资料上报审批。
“最近家里情况还好吗?有没有其他困难……”
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后,第四师伊宁垦区检察院干警来到加某某家中,了解一家人的生活近况,并为他们送去该院党支部捐赠的面粉、清油等生活用品。
今后,第四师伊宁垦区人民检察院将开展多样化工作模式、探索多元救助机制,确保要救助的对象及时进入救助范围,并与其他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真正体现司法为民宗旨,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的检察温度。